很有个大哥哥的样子。”
朱鹊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把涮好的肉夹给叶明淑:“也没他夸的邪乎,我俩是互相照应。你爱吃羊羔肉,这家的评价挺不错的,多吃点。”
叶明淑虽然并非名门之后,但是贵在聪明懂事,很招人喜欢。
朱鹊先前叮嘱了她,方明执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头,千万不能沾惹。但是这魔头眼下正把毛肚数着秒仔细涮了,又捞出来放到解春潮碗里,看着很稀罕。
饭吃过一半,几个人多少熟络了一些,叶明淑开朱鹊的玩笑:“朱鹊一直跟我说,他和我是初恋,春潮了解他,快把实话告诉我。”
朱鹊紧张地看解春潮,不着痕迹地轻轻摇头。
解春潮放下吃了一半的牛肉丸子,斟酌了一下说:“初恋肯定是不可能是初恋的,”他看了一眼绝望的朱鹊,轻轻笑着说:“好多人追他都追不到,之前试过一两个。朱鹊这个人,特别认死理,一点儿不能凑合。他稍微谈谈,不合适就分了。他跟我说和你谈恋爱也就是前不久的事儿吧,但是他给我结婚请柬的时候我真的一点也不吃惊。有时候命中注定这种事儿,不服不行。天底下可能就那么一个合适你的人,你一碰上就知道这辈子就他了。”
叶明淑很高兴,轻轻撞了朱鹊一下:“是那么回事儿吗?命中注定?”
朱鹊恨不得当下就给解春潮塞红包,涨红着脸,一点儿没有个风流纨绔的样子:“反正我是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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