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鸣鹿城。
一大清早,城门一开,人流就涌进城内,其中不乏提刀挎剑的江湖人士。
张山和李思就是来凑热闹的两位无名小卒。
他们坐在城门口的早餐摊子上,就着热腾腾的炸酱面,对着进进出出的人指指点点。
张山咕噜噜吃下一大口面,嘴巴里鼓鼓囊囊的,有些含糊道:
“李思,我觉得咱俩还是别凑热闹了,要不就在这儿转头回去吧?”
“我看他们一个个都好凶悍的样子,就咱们那两下子,而且我们连把正经的刀都没有……”
在他们坐着的桌子旁倚着两把刀,刀身狭长,没有任何装饰,就刀柄和漆黑的刀鞘,十分简朴的样子。
可张山明白,这两把刀就是样子货。
他们自己削好的木刀,再用墨水把刀鞘刀身涂黑,搞得好像真刀一样。
实际上轻飘飘的,一折就断。
李思死死地盯着城门口,眼中藏着野望:
“难道你不想成名了?不想过好日子了?
凭什么他们可以吃好的,穿好的,每天可以睡漂亮娘们。
而咱们就只能在这吃杂酱面,睡马棚,咱们差在哪儿了?!
这次花了一百个铜板才买到的消息,你想浪费了?
借着药膳大师的名头,有这么多人聚在这里,里面又藏着多少大人物,这是我们的机会。
只要随便被哪个大人物看上眼,咱们就出人头地了!
老子再也不想吃了上顿没下顿,我要吃肉,要喝酒,要睡女人!
不成功,我宁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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