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亢长的梦。
在梦里,我回到了那间关着易知难的看守所。
可这一次在玻璃里面的,是霍停归。
他穿着统一的黄色马甲,上面印了一个数字,444,很不吉利,刺眼极了。
我拼命的砸着玻璃,想要把他救出来,但是那扇厚厚的玻璃很结实,我的手砸得血肉模糊,也只是发出几声闷响而已。
霍停归在说什么,我听不到,脑子里面嗡嗡的响,好像有人在里面搅合,疼得我几乎要炸开。
等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时,才惊觉衣服全部被汗水打湿了,贴在我的身上,很不舒服。
而我的脑袋和手是真的很疼。
虽然手上被裹了干净的纱布,可隐约也有红黄的液体渗出来。
我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之前在森林里头,我的手到处去抓去摸,肯定沾了不少的细菌,现在发炎化脓也很正常。
我勉强的坐起来,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这是一间很老旧的土房子,墙上还用报纸糊了一层,不知道多少年了,已经全部成了黄色,干且发脆,一抹就碎成了渣渣。
看样子,应该是很落后的农村。
“你醒了啊?”正想着,外头就传来声音。
在我昏迷之前看见的那个小姑娘,端着一杯水走了进来,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儿。
我想要开口回答,才发现嗓子眼干得冒烟,稍稍牵扯就疼得厉害。
她赶紧把杯子递给我。
喝了口水之后,我缓和下来,和她道谢。
“你别谢我,要不是我们乱放兽夹,你也不会受伤,你别生气就好了。”女孩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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