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样的人在大街上比比皆是,说白了,如果真的换上了一身普通的衣服,把她丢到大街上,根本就没有办法在宁鹤的身上找到任何的闪光点。
她也就是这张脸长得稍微好看了一些,可是红颜易老,谁又能够保证青春常在呢?
而且她还是这么大的祸端,把她捆绑在自己的身上,就好像随身携带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炸的炸弹一样。
林宣作为白煜城的好朋友,两个人又是上下属的关系,他真的不想看到白煜城,因为她而丢掉自己的性命,也不想看着他们这么多年的基业毁于一旦。
“煜城,如果你真的把我当成了你的好朋友,如果你真的将我们两个人的感情放在心里,觉得这件事情对不起我,你就放过宁鹤吧。”
白煜城看到了林宣苍白的脸,没有血色的嘴唇,因为想起了当时他受伤的那一幕,他这个人一向喜欢穿浅色的衣服,因为武功高超的原因,每一次杀人,血都不会粘在他的身上。
白煜城真的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过他这么狼狈的一面了。
“林宣,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但是在这之前,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不管做了什么决定,只要是心之所向,就一定要追逐下去。我好不容易才遇上了一个这么让我上心的人我不想要就这么放弃。”
林宣看到了他这么执拗的一面之后叹了一口气,他感觉自己白跟他说了这么多了,白煜城现在根本就没有什么理智,他现在所想的都是怎么扳回一城,就算是自己因为他的事情受了伤,他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放过宁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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