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日中天的影帝陆羡青,每年只有一部电影,多一部都不拍,再好的本子放在他面前看都不看。
资本对他又爱又恨,他只要肯接绝对大卖。
其他人又觉得他恃才傲物,粉黑两极分化尤其严重,喜欢的把他封神,讨厌的把他封神了之后再骂他眼高于顶迟早会糊。
只有沈青知道,他不是不乐意拍,是他压根儿拍不了。
外人看他一路顺风顺水,说他是天生的演员,可这个天生是用精神换的,真正走到角色身上,经历角色的一生。
陆羡青每拍完一部戏都需要很长的时间走出来,对他来说一部戏结束都是一个角色的死亡,他也死了一次,拍的越多病得越深,就像是一个疯子,一个活在人世的行尸走肉。
沈青做了他七年的心理医生,一直没能将他眼底的阴郁厌世剥离。
“看看你的手。”
陆羡青伸出手,被粉丝称为娱乐圈最美的手上方果然有一道伤痕,还未结痂。
他有严重的手控,尽管在这个时候也不会伤了自己的手。
沈青皱眉,“你就不能去谈个恋爱吗?但凡找点人生乐趣也不至于整天厌世想死,再这么下去你非死在戏里。”
陆羡青嘴角含笑,“怎么?觉得治不好我想以死谢罪还是……终于折服在我的魅力之下了?”说着一顿,眼尾一叠,勾出一个足以让所有粉丝看了都会当场尖叫的暧昧气声,“讨厌。”
沈青憋着口气,指着门,“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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