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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神掌握的手段有两个,一是法则,二是权柄,法则是神所诞生的法则,而权柄,则是神所掌握的力量,就像是战争法则之下的神,他们掌握的是战争的法则,同时掌握的还有和战争相关的权柄,比如胜利、失败、毁灭,甚至是涉及到和战争需要的粮草相关的农业等等,神掌握的权柄也会涉及其他的法则,神可以用这些权柄来发挥自己的力量。”
简单来说,就好比一个英语专业的学生,学习的科目包括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国文学、美国文学、英语语言学……等等,这些科目也涉及到了文学专业和语言学专业的知识,有一定的知识重叠。
法则代表所属,权柄是表现形式。
“拥有法则,没有权柄,称之为半神,一般都是修行者,未来有成为真神的可能,而当真神或是主动,或是被动地失去法则,被法则所排斥,则会被降格为伪神,只留有权柄,力量会被削弱很多,可以被杀死,并且永远无法重新得到自己曾经所掌握的法则的可能。”
“不过只是伪神无法重回自己曾经所掌握的法则,其他存在却可以通过夺取伪神的权柄,然后因此而掌握通往法则的钥匙,未来甚至有机会直接成神!”命数之神终于说出了伪神的重要性。
那就是成神!
“伪神的权柄会保留在很多和伪神相关的东西上,但是毫无疑问地的是,伪神的尸体中绝对有伪神最强的权柄,而下面就有一具伪神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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