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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世界,不周山下,属于人族的区域。
三清以道教的名义,在人族收下了一批弟子。
风栖与风里希也在聚集了一批人族重点培养以后,总算是弄出找到了几个可造之才。
其中修行最为迅速的,自然是常仪。
……
“喝什么闷酒?女人有什么好的?实在不行,羿,听我的,将常仪打晕就行了!”
夸父拍着自己的胸膛,对着好友说道。
其实,他对于羿如今这种情况,是不大理解的。
毕竟,在他的思维里,女人,只会影响他的力量。
只有男人与男人的激情,拳头与拳头的肉搏,才能他提升他的力量,让他感到兴奋。
羿瞥了一眼自己的好友,不屑道:“你不懂!”
夸父没有喜欢过人,又怎么可能理解他的心情?
五千年前,在他看见常仪的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常仪。
后来逛遍燧人氏部落的每一个角落,感觉所有的饰品都配不上常仪。
然后发现常仪来到这个部落以后,一直没有交上新的朋友,怕她孤独,就选了一只兔子,作为礼物,送给她。
而后,常仪收下了这个礼物,哦,不!是买下了这个礼物!
是的,常仪收下了那只兔子以后,就给了羿另外的东西,作为交易。
而后,羿就再也没有和常仪说过一句话了!
他知道,常仪在特意地避开她,这种无声的拒绝,实在是让作为人族天骄的羿难以接受。
尤其是,他每次看见常仪将那只兔子抱在怀中时,眼睛都会比那只幸运的兔子还要红,为什么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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