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了的方圆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是曾经名满国际道的盗圣了。
偷儿嘛,除了偷香窃玉之外,自然对古董字画也是很有研究的。
要不然,费了老鼻子劲却偷来一副赝品,那岂不是会让人很不爽?
所以说呢,只要敢对古董字画下手的偷儿,必须得具备鉴定古董年代的如炬慧眼,以防‘上当受骗’。
方圆鉴定字画的眼光,想比起他泡女人的本事,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自然能在看到日期后,凝神审视起了这副素描画的‘成形年代’。
刚才他只是看画,却没有注意到其它地方。
现在仔细审视后,很快就断定这幅画,确实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存在了(铅笔在纸上画画后,铅笔的石墨分子跟纸张的纤维,会随着年代的推移,出现深浅不一的融合度)。
十七年前,方圆才十岁,据说(卡秋莎说的)还在唐王上小学三年级,最多也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确定,今天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那么,画这副素描的人,又是怎么在十七年前,就知道他会在十七年后来到纽约大酒店,并穿上一身竖领中山装,案几上还有一把陌刀的呢?
方圆表面镇定的盯着那副素描画像,只觉得脖子后面冒冷气。
更有种只需一抬头看向窗外,就能看到外面很高,很远的夜空上,竟然还站着个白胡子老头那样的错觉。
“方先生,您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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