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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这样的情况,自然又得开堂,人证物证俱在,这对失了孩子的夫妇原是在聂家做事的,孩子到如今已经丢失了不少的时间,他们是受害的苦主,一上大堂便连声诉苦,那对买了孩子的夫妇也是只喊冤,他们手中有聂晴当日所按手印的证据,并不是真正的拐子,自然不肯认下拐了孩子的罪名,如今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由不得聂晴抵赖,这事儿根本用不着怎么查,便是一清二楚的。
那对买孩童的夫妇虽然有罪,但因同情聂晴遭遇,且又并未苛待孩子,事出有因,且又情有可原,自然不予追究。而其中最可恶的便是聂晴,拐卖孩童不说,而且还称其为自己孩子,实在可恶。聂晴被判拐孩童之罪,流放边缰十年。聂晴心中自然是不服,她此时知道崔梅那傻子是抱错了孩子,才惹来了自己今日这一趟官司,而她又心中恨那对夫妻怎么如今又在京城,聂晴人不傻,她这会儿可能觉得自己是不是受了人家暗算,但她在京中与人前日无冤,后日又无仇,哪个会费这样大心力来陷害她?
便是聂秋染看她不顺眼,想要陷害她,可聂秋染又不是神算子,他如何得知自己要对他的孩子下手?更何况这事儿是崔梅干的,他哪里猜得到是自己做的?唯一的可能便是崔梅临死前与崔薇说过什么,所以这一趟自己是被陷害了。聂晴大声喊冤,只说有人要害自己。可是孩子是她卖的,这个抵赖不了,聂秋染又出面大义灭亲,她最后细胳膊没能拧得过粗大腿,今日是被判除了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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