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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一惊,伸出右手接住,觉得手心发烫,不由地扔在地上。
“哈哈”旁边有人站起来,“也不看清什么东西,就伸爪去接,烫到你的狗爪了吧。”说话很是恶毒。
林志也是事发突然,吃了亏,回头一看是一个白面书生,相貌英俊,高挑的身材。
没想到在阴沟里翻船,这亏吃的爆,手心被烫的隐隐发痛,气道:“你是何人?”
那书生一笑,上前几步道:“我乃扬州知府之子,晋州太守之外甥生姜书恒。”
林志听说过这人,以前在晋州时没少听说此人,叶承礼在自己面前提起过他。
听说他早就对叶龙儿垂涎三尺,要不是叶龙儿是代选秀女,姜书恒早就向叶承礼提亲了。
叶承礼也很器重这个外甥,如果叶龙儿落选,姜书恒便是叶承礼为女儿选夫的第一人选。
合着眼前这人是自己情敌,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嘴角上扬,冷声道:“不认识。”
姜书恒辞别舅父,来到京城,在这里已经住了七八日了,叶龙儿影子时不时出现在自己面前。
想起叶龙儿便魂不守舍,叶龙儿对自己越冷淡,自己便越有征服她的欲望。
自己发誓一定要考上功名,让叶龙儿心甘情愿地投怀送抱。
听到隔壁有读书声,觉得甚是烦人,这才出来,正好林志把头也探出来,误以为是他,把手中刚泡好的一壶掌中宝,投了过去,砸中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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