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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太累了,先上传,我明天改错别字。
演唱会这个东西,自从1957年被米国歌唱巨星猫王弄出来后,很快就风靡了全世界。
很多歌手,都喜欢举办演唱会,除了举办演唱会能够增加名气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赚钱了。
1987年,迈克尔杰克逊一场世界巡演赚一亿多美元,这个是八十年代的一亿多美元。
现在的李丽娟,虽然是黄种人,但是她的名气却要比迈克尔杰克逊还高。
她举办演唱会,场面可想而知,很多国家电视台都联系宝丽金公司,花钱购买转播权。
半个月后,李丽娟的第一场演唱会,正式在伦敦体育场举办。
场馆能够容纳七万名观众,基本上都坐满了。
更是有很多歌迷没有买到票,只能在演唱会外面围观。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歌迷守在了电视机前面。
“天!李丽娟穿的这是什么衣服,好漂亮啊!”演唱会开始,李丽娟一上台,就引起了无数歌迷的尖叫。
很多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第一时间就看到了李丽娟穿的衣服。
接下来的演唱会,李丽娟唱了二十多首歌曲。
而他唱完了每一首歌曲后,都会去后台换一件衣服。
在演唱会最后,李丽娟还不忘记打广告,说她穿的衣服都是她爸爸创的服装品牌,目前在欧美各个国家的首都以及最繁华的城市都可以买到。
李丽娟的演唱会,在很多个国家电视直播,影响力自然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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