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有带子去学过,是子每次去到击场总是懒懒散散,连个靶子都打不中,几次来就失去了耐心,然后就没有再去了。
庄母说:“不也没有关系,正好以学。”
庄锦陵道:“我开枪。”
他以前是准备要成为开机甲的战士,要是连抢都不用,还指望他用机甲打中敌人?
庄父道:“以前你是都不,是不见这几年,感觉你变得都了。”
庄锦陵好道:“爸,你看我的时候,是不是都带着过滤镜的?都忘了我功夫还是像以前那差吗?”
庄母没好气戳了戳庄父的手臂:“你就是不说话。”
功夫差是子心中的痛。
庄父赶转开话题:“走,去打枪,子,你让我见识一你的枪法有多厉害。”
“我很久没有拿枪了,也不知道己平怎样。”庄锦陵来到这个世界后,除了用杨警的枪对着华正文开过几枪之外,就没有再碰过枪,当时他离华正文近,目标也大,根无法测他的平。
庄母安他:“那就先练练,等熟悉了,枪法也回来了。”
庄锦陵上工作员递来的降噪耳机,然后往击位置扫看一眼,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衣的中年男子也在练习击,微不见勾勾嘴角。
这个人应该就是书里描写的总督,也就是贺城护国兵里的最指挥官。
据书上所说,天总督遇到杀手,被杀手用枪打中了手臂,然后杀手被来击场的男主擒住,因此男主获得总督的赏识,没过多时间就跟在总督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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