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上一张黑卡,转账完毕后,曹宪民就捧着始熊猫的头骨,饶有兴趣的打量起来。
虽然他也爱好收藏奇珍异宝,但对这类化石的兴趣其实不大。
但他从消息渠道中了解到宋澈对这颗头骨化石的兴趣很大。
既然宋澈对这颗头骨化石感兴趣,而他又对宋澈感兴趣,那么他对这颗头骨化石自然也会有兴趣。
君子不夺人所好,可惜他不是君子,而是一个市侩的商人。
只要能让宋澈为他所用,一掷亿金、夺人所好又算得什么。
毕竟宋澈的声望名气,足可以给他的保健产品生意带来几十倍乃至百倍的回报!
一想到自己会将宋澈给逼良为娼、再打着宋澈的招牌去攫取暴利,曹宪民的心里别提有多美滋滋的。
有鉴于此,他越看这颗始熊猫的头骨,越觉得顺眼,比真的国宝都要可爱得太多了。
正思忖着该如何利用这颗头骨化石胁迫宋澈就范,他忽然发现头骨的眼眶空洞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动。
“嗯?这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曹宪民定神探头去观察。
旁边的笑二爷和蒋三儿也凑过头一阵打量,嘀咕道:“没东西啊,曹老板眼花了吧?”
曹宪民迟疑不决,正要掏手机点开手电筒去查探,忽然头骨眼眶里的那奇怪东西缓缓蠕动了出来!
一只虫子!
曹宪民看到这只虫子,只是略微吓了一跳,旋即没好气的道:“东西拿过来也不处理干净,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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