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吧。”靳钊促了一声,看着邵延辉皮糙厚的,脸皮倒是薄的,虽然不怎识趣,至有规矩,“这手机之前是纳在用,小雅后来己换了个好的,这个就闲置了,你现在没电话,联系你也不方便,快拿着。”
听到靳钊这样说,邵延辉才伸手去接。
邵延辉皮肤黝黑,只是伸手的动作,手背上的脉鼓起,指关节处冻疮在发亮,指尖看到一道道皴裂的沟痕,指甲里藏着黑色的泥沙,一看平时就没重活。
看到邵延辉这样,靳钊想到了己刚来打工的模样,和他差不了多,青涩稚,对大城市充满了畏惧与憧憬,他唯一比邵延辉好的一点,是他没邵延辉那呆。
不过,邵延辉也还算幸运,至不用像己当初那样,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碰壁。
“走吧。”说着,靳钊领着邵延辉往车旁走。
邵延辉抱着他的包站在车门前,在乡不是就是托车,只有到城里来坐了一次大,小车只有个座位,他却有无处容身的错觉。
靳钊发现邵延辉还没上车,他越过驾驶座,打开了副驾驶的门,“上来,别站着了。”
坐上副驾驶的邵延辉,把包抱得紧紧的,一双长腿拘谨地并在一起,端着,他身上脏兮兮,生怕把皮质的座位给弄脏了。
靳钊只是用余光瞟了一眼,随道:“你包放着吧,车里有段时间没做清洁了,正好过几天去保养。”
谨慎和卑是打小养成的习惯,甚至说是邵延辉这样的乡孩子的特质,不是靳钊一两句话就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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