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欢歌靠在他精致昂贵的红木桌沿儿上,淡淡的吐了一个烟圈:“从前有一个年轻人,他出生在一个衣食无忧,想要好吃好喝混一辈子,非常容易的家庭。他的祖父是将军,他的父亲是个政客,他自己仗着长辈们的面子和见识上天然的优势,很轻易的就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他当时以为,那是他自己的优秀,并且洋洋自得,游戏人生……”
杨夕歪歪头:“这年轻人是你?”
百里欢歌用没夹烟的那只手,撸了一把杨夕的脑瓜顶:“你这丫头,这样让我怎么讲故事?”
杨夕耸了耸肩:“好吧,那个年轻人游戏人生,然后呢?”
百里欢歌笑了笑,目光穿过朦朦烟雾,看不清悲喜:
“他那时候狂妄极了,常常觉得自己是天底下唯一的明白人,所有的其他人都是那么平庸,可以轻易用权力和金钱拨弄……好吧,其实他到现在也依然狂得没边儿,让所有刚见面的人恨不能咬死他。”
杨夕微妙的挑了一下眉头,为百里阁主的自知之明感到意外。
“他一生未婚,但是在十七的时候,有过一个女儿。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应该就是他的女儿,尽管这个女儿叛逆得出奇,常常气得他七窍生烟。但他总觉得,那是小姑娘的小玩闹,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直到四十五岁那年,她的女儿死了……”
杨夕想了想:“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一定很悲伤。尤其那么傲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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