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夕吃过犬霄的大亏,不止一次。
坚决不肯相信这条疯狗也有弃恶从善,心向光明的可能。那就是颗墨汁里捞出来的心肝,从头到脚看不出半点人样。
遂逮之,逼成黑狗,揉搓、虐待。
塞进水缸里灌了一遍又一遍。
不想,半宿之后,没审出什么惊天阴谋,到得到了一个让人齿冷的故事。
“行了吧,杨夕。”大黑狗水淋淋的淹在浴缸里,“嘭”的一声变回了健美青年。因为太过灵活总显得有些油滑的双眼,呛懵了似的盯着房梁,“你不就想知道我为什么吃人么?”
杨夕见他吐口,便放松了灵丝的钳制。
犬霄两条长腿搭在缸外头,支楞八翘。变身而松散了一身的灵丝,搭在身上是冰冷的银色。他指了指灵丝中间漏出来的猩红长疤:“这个,我亲爹剖的,那时候我十二。”
犬霄身上这道伤,杨夕见过,从颈侧左锁骨一直下腹右侧,贯穿整个躯干。
上头偏一寸就能削掉了脑袋,中间歪一点就能捅穿了心脏,下边再长一指头,就能直接给这条疯狗给骟了。
修士身上,寻常的刀剑是不那么容易留疤的,随便一颗生肌的丹药吃下去,疤痕就长得平平的。
除非,很邪门的法器。
杨夕第一次看见犬霄这道疤,还以为是刚伤了不久,没来得及长好。
不想,却是条陈年旧伤。
犬霄的叙述很破碎。
他是真的有点疯,说到杀仍放火就有点神经质的兴奋,说到一些格外寒凉的内容,语调又会有点莫名的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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