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膏药果然生死人肉白骨,比杨夕以往用过的任何一种都好。
肌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转眼间皮肤便愈合如初,比原生的还要光洁细腻。杨夕背靠昆仑这棵大树,都没使过这么灵的外用药。难为江怀川窝在小小亡客盟,不知多么千辛万苦才弄到这么一帖,保命。
想到这,杨夕对踹倒人家突然又有点不好意思了,“哎,你这膏药挺神呐,肯定特别难才弄到吧?谢谢了啊。”
管你接受不接受,反正我是谢过了的!
却见江怀川仰在地上,一只胳膊挡着眼睛,声音有点哑:“不难弄,那药是拿我的血炼的。”停了一停,平静的接上,“我身负参精血脉,是天生的药人。我的血,祛百毒,助修为,唯独对自己没用。这才是我活着,最大的作用。”
杨夕抹药的动作一停,心里打了个颤。
这么奇葩的血脉,可比我这双波斯猫眼睛还招灾多了。这要是被旁人知道了,妥妥的捆走关笼子的节奏……
“嗯?”杨夕面上的表情从惊讶,转到同情,最后嘴角一点点的就翘起来了:“哟,江怀川,投名状啊你这是?”
江怀川一手挡着眼睛。
这不是他想说的。
他想说从来没有人救过我……
小时候被人打断了腿脚,丢在街上讨钱,每天饿得发慌或者腿疼得受不住的时候,他就巴望着有个人能来救救他。
后来被人发现了参精血脉,带回去当药人天天放血放到昏死,每天都在怕死,生怕放血的人一个手抖,自己就再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所以每次笼子打开,他都幻想是不是有一个大侠看不下去来救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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