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海是个律师,在江海市,他可以算得上是最有名的律师,甚至有不少人给他冠上了江海第一名律的称号。”接上话的乃是白胜天,“在律师这一行里,汪大海也算是另类,大多数的律师,通常都只接民事案子,刑事案件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都不接,而汪大海则刚好相反,他很少接民事案件,基本都是接的刑事案件。”
柳云曼是医生,不是律师,所以,她搞不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于是她就问了出来:“这有什么不同吗?”
“是这样的,民事案件大都是财产上的纠纷,通常律师费比较高,而且也没什么危险性。”白胜天解释道,“而刑事案件律师费不但很低,而且弄不好还会引起报复,危险性比较高,因此一般的律师,都会尽量不去碰刑事案子。”
“既然刑事案子不赚钱,还那么危险,那汪大海怎么会专门接这种案子呢?”柳云曼有点奇怪的问道。
白胜天也就继续解释:“刑事案子通常是不赚钱,但也有特殊的情况,有的人犯了事,为了不坐牢,不惜花费重金,更有一些犯了死罪的,只要能活下来,花个几十上百万都不会在乎,而汪大海就是为了满足这些人需求的。”
“汪大海是那种很有本事的律师,一些本来要坐几年牢的人,他能给你搞个缓刑,一天监狱也不用待,而一些被判死刑要挨枪子的,他能给整成死缓。”黄安平这时也在旁说道,“前阵子有个家伙奸杀了一个女的,还把人家给肢解了,本来中院都判了死刑,到了高院二审的时候,硬是被汪大海给整成死缓了,据说就这案子,他就净赚了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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