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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一家五口,举着火把赶路,望郡守府而去。
五口人,只有张老汉是一个男丁,他腰里别着柴刀,手里举着火把,走在最前面,妻子的腿有些瘸,小女儿紧紧的跟在目前身旁,大女儿和二女儿则背着大包小包。
一家人都身着粗布烂衣,皆穿着草鞋。
虽说宇文君来过一次秋水郡之后,繁华之地的富庶人家,亦或是一些世家子弟,给秋水郡的百姓送来了不少的过冬的物资以及粮食。
不少百姓也是真的沾了宇文君的光,但总会有人,没有分配到过冬的衣裳与粮食。
至于外界究竟给秋水郡捐赠了多少物资,似乎也没有具体的统计,到这会儿,早就成了一笔烂账。
张老汉三个女儿,最小的已经有了三十岁,二女儿三十五岁,大女儿四十岁,都已经嫁为人妇。
连夜赶路,总会被风水雨露侵蚀一二。
按理来说,张老汉的三个女婿,应该也要来陪着张老汉一家前往郡守府,姑且不提人多力量大,女婿也是半个儿,该尽的孝心也得尽一尽。
但这一次的事情,是老张家的事情,细算起来,和三个女婿家里没有多大的关系。
一家五口要去郡守府告状。
早些年,张老汉家里是有六亩地的。
怎奈何张老汉生了三个女儿,家里男丁薄弱,而同村的王家则生了四个儿子。
村庄就是如此,谁家儿子多,谁说话底气便足,甚至当年的王老汉放出豪言「我有四个儿子,以后我可以横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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