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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怜玉坐在一旁,默默地打量着夏野。
敌军有三千兵力,赵怜玉以为这场战斗夏野就算打的再轻松,也要持续上至少两、三天,可是谁知道一战功成,这速度快的有点让人目不暇接。
要知道,夏野的出身烂的无以复加,朝歌也仅仅建成不到半年,而他的敌人,都是四年多前的成功者,并且大都来自于夏氏的高层子弟,从小接受过良好的精英教育。
“这个小子,不简单呀!”
赵怜玉越看夏野,那副宠辱不惊的态度,让她越是欣赏。
“主人无敌,朝歌万胜!”
星期五举着酒杯,灌了一口果汁,大声的欢呼,作为一个野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指挥作战的一天,这一切,都是夏野给自己的。
因此星期五心中溢满了对夏野的感激和崇拜,在他心中,夏野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主人无敌!”
“朝歌万胜!”
正在用餐的野人们听到星期五的喊话,立刻附和,嘶声喊了起来,有一些野人神色狂热,竟然跪了下来,虔诚的朝着先祖祭坛的方向祭拜。
要知道,先祖可是一个部落的精神支柱,是每一个部落人的信仰,现在这些野人心甘情愿地朝着先祖祭坛跪拜,说明他们已经把自己当做了朝歌的一份子。
“星期五,低调些!”
夏野轻笑。
“为什么?”
星期五不解:“终有一天,我朝歌的大旗,会插遍荒域,插遍北方,所到之处,皆俯首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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