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食啊。”
“现在开始注意也不晚。”
伯尼布朗随提议:“写写平时在外头碰到的餐馆也行,比如,昨晚吃了什么,哪个餐馆?餐馆的理位置?食物水平怎么样?这些都可以写啊!写吧,难得的好机会,要把握住。”
阿尔只好回去写了。
他按照伯尼布朗先生的指示,回忆了番昨晚的‘食’后,写了以描述:
[XX街和XX街的交,有家觉还不错的小餐厅,十小时营业,里头有冷掉、干瘪、剩了可能超过天的三明治,十度左右的热,以及店主不知名的自信。]
[但之所以说这间餐厅觉还不错的原因在于……当位英俊堪比阿波罗的男,在耳边用性的嗓音,低声将什么金头欧鳊、块菌火鸡的做法徐徐来时,会遗忘切烦恼。]
这事险些把位小餐厅自信的店给逼疯了。
他后来不得不在店门立了个显眼的大牌,用于说明某些真相:[会讲食的见鬼的阿波罗客人自带,本店概不供应。]
第104章 第104章
第104章阿尔:们不要我!
阿尔无意接的个食专栏后来火了。
这可能完全归功于他看问题的角度过于清奇了。
正常的食专栏作家会从食的角度开始讲起, 谈论哪家常菜好吃,哪个餐馆有什么招牌菜,某某食有什么历史,某某食材很珍贵等等。
然而,阿尔不管上辈, 还这辈都根本不懂食, 只知怎么吃更容易填饱肚。
所以,开始, 他就有心想要去找兰迪求助, 毕竟,虽然某人偶尔会故意搞儿香味不的东西来捉弄人,但得来说,毕竟学烹饪的,据说基础课业成绩还很不错, 而且, 早年跟着马特浪, 各食没少吃, 也算见多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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