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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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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修了数条路,特别是通往南山的路给修的整齐平坦。

水泥经过试用效果不错,起初白彩是有那个念想将它用到修路中去的。却被杜泽米给拒绝了,理由,白彩也能理解,无非是怕招人眼红被人惦记。

用杜泽米的话说就是,白彩出品的东西都是好的,好刚就要用在刀刃上。

回望山下田野,绿油油的麦田片片,青紫色小叶的红薯正在茁壮成长,虽然还不是如海般浩荡,但是也已初见成效。春薯生长期要长些比夏薯要多几十天。

等春小麦收完,正好可以种夏薯。这样农户一年的口粮就下来了。说不定还可以再多些进项。

白彩一面走着,还不忘念叨这些琐碎。

只有将这三个村子建设好,她的未来才有些许保障啊,至少司马霆会看到她的用处,不会再随便的拉出去劈了吧?

抬手覆上额角的疤痕,已经很浅了,粉红色,但是要是细看还是可以看的出来。毕竟,那么粉红色的一小抹在白皙光洁的额头是那么显眼。其实她可以消去,只是没有罢了。

暮春,花儿已谢,枝头已经挂上青葱的果儿了。

看着小路旁的果树上结的青色小果,白彩可以预见秋天她会收获甚丰了。

“乖,叱风,自己回去吧,我还要逛逛。”白彩贴在马儿脸上,低声道。

越是野性的马越通灵,白彩的叱风也是如此。

叱风是野马的名字,不过。白彩很少叫。

一匹狂傲不羁的野马冠上人类给起的名字。白彩总觉得对不起它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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