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
血淋淋,似乎还在轻微搏动着,血从断裂血管缺丝丝滑,黏稠,腥臭。
董建城在男人身上嗅到了浓重血腥气,几乎能盖过怨气,男人应该杀了很多人。
男人说:“想活,就吃了。”
董建城想活,发了疯想活,想复仇,想杀了个叫“魏知叔”男人,聚不了魂,连这片竹林都不去。
没有第条路选。
狼吞虎咽地吃颗心脏,觉到了从未有过通舒畅,残魂在意念逐渐凝聚,甚至滋生新黑气,代替失去半魂。
男人问:“觉怎么样?”
欣喜若狂,“修补了,残魂也修补了!自由了!”
着着,董建城扭头,看着眼前这个英俊年轻男人,“为什么帮?”
男人着回答,“因为有趣。”
董建城微微蹙眉,“什么意思?”
男人说:“因为帮,会发生有趣事。”
董建城没有再问,反而盯着男人看,越看越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能去地方有限,只能这个男人去过董家别墅。
“在别墅拍摄……”
!
男人见董建城神色变化,像认了自己,并没有反驳,任由猜测。
片刻后,转身离开竹林。
走了几步时,给董建城留了句话。
“想活命,再吃九十九颗心脏吧。”
董建城脸色变,吃颗,已经不能再去往生了,吃九十九颗,就意味着将成为恶灵,直接地狱。
这人到底帮,还……
仔细思忖,董建城眼中生起戾气,如果成了恶灵,能杀了个男人,地狱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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