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样才能中场休息,那可比喝十瓶红牛带来的效果都要好。”姜焉亲昵地拍拍茭白的手背,像一个传授经验的前辈,“一般情况下,一晚上最好是装两次,不能少于那个次数。否则会累到顾不上做面部表情,丑到金主,但次数也不能多,多了会让金主不尽兴,记住了吗我的亲爱的。”
茭白一把甩开,滚蛋!
姜焉眼底的揶揄隐下去:“你不问我偷听到了什么?”
茭白反问:“你敢说?”
“不敢。”姜焉站起来,弯腰贴近茭白,他就着这个如同跟情人缠绵的距离打量了会,轻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个蔫坏的人,你会出卖我的。”
茭白:“……”
姜焉没有拿出证据让他的说法更有说服力,似乎并不在乎,他嗅嗅床上人衣服里的药味儿:“我第一次见你是在‘缔夜’的包间,你坐在沈先生身边,脖子上套着根无形的绳子,凌晨我在沈先生的房里看到你的时候,我能感受到你在扯绳子,你想扯掉的急迫心情……”
“一个活法活够了,就想换一个。”茭白漫不经心地解答。
姜焉不是他的好友,不涉及活跃度,他不需要为他们的接触制定什么计划。
他们是可以做朋友的。
就打打嘴炮。不是交心的那种。
茭白突然好奇一件事:“他平时有让你跪地上给他脱鞋,穿鞋吗?”
姜焉戳茭白凸起来的锁骨:“那是狗,我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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