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的最爱是零食。
但最最最最爱的,还是大金的血。
所以大金才会用自己的血,把金缕从宿主内引来。
万俟林木眼睛闪烁着“冷酷”的光芒:“大金,金缕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或者儿子女儿什么的?”
大金眼皮,说:“……我直没有找到适合的海虫,所以小金还没有交,没有儿子女儿……”
“兄弟姐妹呢?”万俟林木又问:“或者小金爹妈也行!”
罗参揉了揉额角,副很头疼的样子,木木竟然连小金的老父老母也放过……
大金尴尬的说:“小金是我捡的,应该……没什么兄弟姐妹,父母的话太清楚……”
“样啊……”万俟林木特别的失望,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罗参赶紧把万俟林木拉回来,让坐在自己上:“乖,别闹了,你养我个还够?”
万俟林木嫌弃的说:“可是你没有小金得好看。”
罗参:“……”堂堂无启族族,知多少显贵的千金小姐排着队倒追,竟然比过条虫子?!
,重是金色的虫子。
师父被鄙视了,大金默默的调和着黑暗料理,还是掺合的好。
大金把巧克力丢碗中,想要用勺子搅拌,伸手摸,勺子见了?
大金左右看了看,皱了皱眉,勺子应该就在里,怎么见了?
没当回事,又回头去背包里找了另外把勺子,拿到勺子回头,小碗又见了!
转眼也就十秒钟的时间,先是勺子,又是小碗,大金可以确定,小碗刚刚就在眼前绝对会有错。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adfuns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