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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老头子和杜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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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童年,老福格特认为自己很幸运。因为他的母亲一共生下八个孩子,活到成年的只有他一个。

但不幸的是,福格特还有一个当小偷的父亲。

小偷的职业风险很高,一旦被抓住,轻则挨顿痛打,重则丢掉右手。

偷窃的收入与风险也不成正比。帕拉图毕竟不是繁华富庶的维内塔,在奔马之国,几乎没有小偷能够只靠行窃养家糊口。

所以福格特的父亲挣面包主要还是靠打零工,碰到集市、庆典、礼拜等人多的场合才有机会搞搞副业。

打零工也有淡季和旺季。旺季——例如春耕、秋收——的时候,福格特的父亲总是最后被雇佣,雇主实在没得挑才会收留他。淡季的时候,福格特的父亲则永远第一个解雇,因为只要看到他的木头假肢,人们就知道他犯过什么罪。

对于福格特的父亲而言,失去一只手意味着他再也不会被大众所接纳。就连路人看见他迎面走来,也会捂紧钱袋、握住佩剑。

于是福格特的家庭陷入了“因贫致偷、因偷致贫”的死循环,永远无法逃脱。

在老福格特的记忆里,他的童年就是跟随父母在城镇与城镇之间辗转跋涉,农忙去乡下农庄找活干,入冬回到城镇打零工。

当然,还有偷东西。

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成为小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福格特八岁就被父亲派去偷东西——小孩子更灵活、更不引人注目,而且就算被抓住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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