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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年4月,早春的宁波府已经渐渐温暖了起来。台州府宁海县城外,魏博秋正在新建陆军第六师师长谢迁的陪同下,监督一场集体行刑。行刑的对象是本地清廷将官及部分直系男性亲属,当然也少不了一些本地的士绅地主之流,这些人所犯之事无外乎“忠仕伪清”、“冥顽不灵”,因此被攻克此地的仆从军第六师一并拿下行刑。
数百名第六师的官兵在城外校场上圈出了一大块空地,这些统一穿着土黄色军服、头顶黑檐大盖帽、脚踏翻毛皮鞋、小腿上打着白色绑腿的士兵们手持长矛,将围在外面看热闹的百姓向外赶了赶。他们操着本地人难懂的山东口音,手里的刀枪寒光闪闪的,再加上月余前破城时杀得清军人头滚滚,因此在本地百姓眼里还是很具威慑力的。
师长谢迁掸了掸自己做工讲究的呢子军服上的灰尘,左手抚着指挥刀的刀柄,右手下意识地放在腰间的燧发手枪皮套上,意气风发地看着刑场上或垂头丧气、或破口大骂、或哭哭啼啼的清廷将官,心里别提多快意了。
他本人原来不过是青州府淄川县某致仕官员的一介家奴,因不忿清廷剃发易服的政策以及对百姓的过度盘剥,便与江湖上的一些朋友拉起杆子造了反。其人最大的“功绩”,当是擒杀了第一个上书多尔衮请求剃发易服的满清礼部右侍郎孙之獬了,谢迁当时在孙之獬的头顶插满了锥子。曰“为汝种发”。大快了天下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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