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8年6月15日,约翰.希尔搭乘一艘船只驶进了日渐繁忙的泰晤士河。
入港的时候缴纳了不菲的关税,这一点尤其令希尔极为诟病:现在的《航海条例》真是太严格了!他的这艘船从圣克里斯多夫岛装载了不少烟草、蔗糖和菘蓝,准备运往葡萄牙里斯本出售,结果却不得不先跑到伦敦来缴纳关税,真是太不方便了――想想还是东岸人的政策好,听说他们的海外殖民地新华夏岛就经常与印度洋周边的国家展开贸易,但这些商船却只需在当地缴纳出口关税即可,因为他们本土与殖民地之间已经废除了很大一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并且这个免税名单上的商品数量还在逐年增加,真是令人羡慕。
反观英格兰与其海外殖民地之间,其贸易简直就像国与国之间一样,美洲殖民地的商品进入伦敦时需缴纳进口关税,出口到外国市场时需缴纳出口关税,这令很多跑远洋的中小商人们苦不堪言。只不过,在海事法院权威越来越大的今天,原本无法无天的商人们也老实了不少,偷漏税的商人固然很多,但按章纳税的人却也在日渐增多。毕竟,这些关税收入都是实打实的政府核心收入之一,在军费预算被严重削减的今天,海军可是对此指望颇多呢,作为一个远洋商人,你敢得罪海军吗?
当然了,虽然《航海条例》的弊病颇多,但作为这项法案事实上的受益者,约翰.希尔还是希望这项法令继续执行下去的。盖因像弗吉尼亚的烟草、巴巴多斯的蔗糖、圣克里斯多夫的染料等商品。以前可都是被荷兰人(大部分是西印度公司的)垄断的。大头都被他们挣了去。当地的种植园主们也更愿意把产出卖给荷兰人,因为他们的给价合理,还老能给他们运来廉价的旧大陆工业品甚至女人!可在《航海条例》被一再重申严格执行的今天,这些荷兰商人都被赶跑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英国海外殖民地的商品只能由英国商船运输,这令乔治.希尔这些既是种植园主同时也拥有船队的商人乐开了花,他们大把垄断了当地的商品贸易(给价往往比荷兰人低。这招致了很多种植园主的不满),然后开开心心地运往旧大陆销售以牟取巨额利润。在这其中,唯一受到损失的大概就是那些新大陆的种植园主了吧,可他们在伦敦议会内没利益代言人为他们争取权益,谁又会在乎他们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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