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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朝废除中书省和宰相,由皇帝直接统辖六部百司职务,君主集权扩大,君意即国意。
但实际上,自朱元璋和朱棣之后,明朝皇帝都属于很懒的那种,让皇帝行宰相之职,批阅上呈的所有奏本,作出答复,根本就不现实。于是成祖朱棣设立的内阁制度,成为对君权的一种很好的补充。
明朝以前,宰相拥有决策权、议政权和行政权,设立内阁后,永乐皇帝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议政权分给内阁,行政权分给六部。地方上则分三司,分管司法、军事、行政,直接对六部负责。
明宣宗朱瞻基时期,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
明代宗朱祁钰在位期间,王文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后进入内阁,自此之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内阁权力更大。
随后的天顺、正统年间,内阁实际上已经掌管六部,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
在此期间,内阁大学士的票拟,十有**会为皇帝采纳,就算偶有驳回,在经过修改之后还是能秉承上意,获得施行。
皇帝直接决定的奏本少之又少,即便在当前号称盛世的弘治朝,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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