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再刷新了她对蠢货的认知,该灭口的不灭,不该灭口的使劲派人去灭。
“怪不得他要跑。他必然和南王以及圣母教都有牵扯,南王犯了那么大的事,一旦暴路,必然要被彻查,到时候拔出萝卜带出泥,他也别想活了。”
楚留香点点头,表示他也是这么想的。
“另外还有一件事很奇怪。我其实在一年前见过这位知府,却不想一年过去,他的变化大到我差点不敢认了。”
“见过?”
林晓晓微微挑眉。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
“那知府曾有一件狼血玛瑙手串,殷红似血,价值不菲,乃是他手底下的一个人谋夺他人家产所得,我便又盗了回来,还给了那家人。而我也正是那一次,在暗中见过那位知府一面。当时他虽然不够健壮,但也算精悍,却不想之前一见,他变得很是消瘦不说,仿佛精气神都没了。看着仿佛没了半条命一样虚弱不堪。”
他话说到这里,林晓晓忽然道。
“你看看那个,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那个知府?”
楚留香和叶孤城立刻转头看向窗外,只见一行人正在进入对面的酒楼。以楚留香和叶孤城的眼力,立刻就注意到了人群中的南王,而另一个打扮的很有文人的风格,蓄着山羊胡,正站在南王身边说着什么。他身上的衣料,腰间的玉佩,还有手上的折扇都相当的不错,可是他本人却相当的难看。
也不能说是难看,就是让人觉得不舒服,因为他太瘦了,瘦成了个皮包骨,脸颊凹陷。大袖空荡荡的。神情也很是萎靡不振,甚至和南王说话间还克制不住打了个哈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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