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一家。”喜儿本不欲答理他,这个人,她连他信甚名谁都不知道,便这样自来熟的打招呼,好听些,说他是热情好客,说得难听,便是不懂看人脸色,二百五一个。
“相请不如偶遇,在下刚订了二楼的醉兰居,到是比这一楼要清雅得多……”不是这兰花苑的老板瞧不起人,实在是,望溪城的人都知道,这第一居,一般人都能在一楼寻得一个位置,这二楼,除了本地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外来的人是没有机会的。
而他可是打听得清楚,这上官云天夫妇,是从更北方的荒山野岭出来的,能进这第一居,大概也是她背后那对夫妻的缘故。而以他的见识,那对夫妻,虽然看起来很有些身份,可是,从他们身上穿的衣物来看,也算不得大富,能在第一层,不知得了多少机缘。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丹青夫妇的着装了。都知道这北方是极冷的,所以,一般人都已棉衣加身,而对于富贵人家来说,他们却是不穿棉衣的,而是穿毛皮……身份越高,家底越厚的,穿得皮毛也就越珍贵……
曾有传言,有人花了十年猎了十只紫狐,才制得一件紫狐短披风……当然,那只是传言,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那件披风……这只不过说明一个问题……
而看那两人,混身上下,一件皮毛都没有,甚至,连围在脖子上的都是棉制品……所以,像他那种懂行的人,一看便知道,他们的身份,决对高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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