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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 第四百一十八章 嫉妒是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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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刘健就拿到了华思俊的资料,看完之后,刘健只有一个想法,这样的人怎么不去死。《《《笔下文学》》》()

华思俊,男,四十一岁,十几岁就在社会上混,不到二十就加入了台湾最大的黑帮之一竹联帮,成为了一个打手。二十四岁的时候,因为失手伤人致残蹲了监狱。不到三十岁就放了出来,因为蹲过监狱,又有足够的资历,就成了帮里的红人,在原来的老大入狱后,成功上位,成为了台南的黑道大哥。

如果说这些资料正常的话,那么他接下来做的事就是人神共愤了。他看上了一个旺铺,想要低价买下来,对方不肯卖,将对方的一家老小,活活的烧死。因为受保护费,逼的很多人连店铺都不敢开,搬离台南。贩卖毒品,致使很多人家破人亡。

而他做的最多的就是放高利贷,先是引诱那些有钱人赌博或者吸毒,在对方没钱之后,放高利贷给对方。他同别人的不同在于,其他的只要收了钱,事情就结束了。

而华思俊是没发现一个客户,一定要将对方的全部身家榨取干净,之后还会逼迫着借贷人,像所有的亲戚好友借款,直到对方实在拿不出钱来后,他会令对方拿家人抵债,无论对方是有老婆还是女儿都会被他抓来接客,甚至有一个年轻人他四十岁的母亲,都被他抓来接客还债。

华思俊最变态的行为就是喜欢当着对方的面,奸淫对方的亲人,无论是对方的妻子,女儿,还是母亲。可以说这是一个做事没有底线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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