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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了一头三色鹿,那一对分叉的鹿角分外的让他满意。
貔林是完全凭借气血修行到蚁皇二重境界的,他没有机会吞食到凶兽的心头精血,因此心脏之中一直都是浑浑沌沌的纹络。
对于大荒来说,这一点很不正常,因为无论吞食什么样凶兽的心头精血,最起码都会增加一点保命的能力。
起码能够在心脏中凝聚出关于那头凶兽的形态,增加一些速度或者防御。
而他什么也没选,这是他成为这一场狩猎带队人的原因。
这一次狩猎即是给部落中的那群少年们选择合适的猎物,也是在给他挑选合适的猎物。
而唐玄明现在想要给貔林选一选猎物。
三色鹿是属于第一阶级中的顶尖凶兽,奔跑如风,感官及其灵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跑的无影无踪。
是极其难以捕猎的一种凶兽。
“崩!”
砰!
三色鹿长长的耳朵动了动,却没有来得及发现危险的源头,然后它就没有机会了。
一根箭矢带走了它的生命。
从它明亮的眼睛中穿入,贯穿它的大脑。
三色鹿难以捕猎,那是在弓箭发明之前。
现在嘛,手到擒来!
唐玄明有点生疏的使用部落中的聚血秘术,把三色鹿体内所有的精血凝聚到它的心脏,然后破开胸口,取出一团血色的仿佛琥珀一般的血液。
磅礴的内力把那团血液凝固在虚空中,让它没有办法掉落,而唐玄明整个人一闪而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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