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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不归看着面前两人。
其中一个人,白体恤,黑色破洞牛仔酷,黑墨镜,要不是脖子上那颗天珠,冯不归都没认出来打扮的这么新潮的年轻人是洛凡。
另一个人,矮了半个头,微胖身材,花体恤,蓝色牛仔裤,黑墨镜,耳朵两边头发剃光,还刮了两条相交的白印,头顶顶着几厘米的碎发,还被发胶抓过。
“你们两个这是闹哪出啊?”看了半天,冯不归才问出这么一句来。
“啊?冯叔,我们都这样了,你都认得出来?”胖大海摘了眼镜,惊讶的问道。
“哼!你这身肥膘,做成红烧肉都认得出来!”冯不归好笑的说道。
洛凡摇晃着身体走到茶海旁边坐下,二郎腿一架,“我也认出来了?”
冯不归笑的不行,“你脖子上还带着天珠呢!”
“哦,也是!”洛凡啧了一下,把天珠放到领子里头,“我这样出去,是不是他们就认不出来了?”
“嗯!认不出来!”冯不归实话实说。
“冯叔冯叔!”胖大海凑过来,“你说洛先生这衣服架,穿啥像啥,气质都变了!”
洛凡这么一转变,别说冯不归了,出去后,就算有人拿着洛凡以前的照片对着找人,也认不出来了。
他现在和外面那些赶时髦的小年轻没有二样。
在冯不归这里得到了肯定,洛凡就回了无事阁,出了门走在文玩街上,他就发现今天街上多了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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