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化学逃跑更加显示了他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引起了北京市委、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当即决定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反贪局和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追缉李化学。
2000年1月4日,李化学案子的初步材料被移交给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转到了优秀检察官彭唯良等人手里。他们初步审定为挪用公款,当天立案。为了防止李化学出境,他们立刻向北京市公安局通报了情况,请求他们对海关、机场和公路线进行边境控制,但一直没有李的动静。
彭唯良他们只好想办法去找李化学的妻子,她的态度很不好,一再声称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他们不得不去翻查出入境记录,还是一无所获。直到过去了20多天,深圳方面才有了线索:李化学在福永码头留下了出境记录,他已经持回乡证坐船到了香港。
2月16日,由彭唯良等人组成的七人联合调查小组飞到澳大利亚,开始了艰苦的调查。
调查小组得到了中国驻悉尼领事馆的帮助,雇用了澳大利亚权威能干的律师协助调查,澳方的一位资深律师的佣金标准是按分钟计算的,可见为了搞清李化学的问题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调查组仅用3周时间就搞清了李化学在澳大利亚的经济问题。
律师在调查中证实,城乡建设集团的2700万元人民币打入李化民的账户后,李化学以李化民空壳公司的名义,用其中的部分资金在悉尼购买了地皮和房产,然后又用这些地皮和房产作抵押,在澳大利亚的银行申请贷款继续开发地产。他去新西兰享受的时候,就在那里给自己开设了个人账户,这时他又把其余的巨款兑换成103万美元,分两次打入自己的新西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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