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很喜欢沈竟容。”
有一天,程绍均请纪飞扬吃冰激凌。
纪飞扬舔舔勺子,吃得正欢乐,“那当然啊,沈老师又好看又聪明,我们班女生都喜欢他的。”
沈竟容在S大的摄影系担任外聘教师,每星期会给纪飞扬上一节课,出了名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
程绍均说:“我不好看吗?”
纪飞扬没在意,低头咬着樱桃,敷衍道:“也好看。”
“那是我不聪明?”
纪飞扬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又没给我上过课,我也没见你拍过照片,怎么比啊?”
程绍均说:“那要不下节课我让沈竟容别去了,我给你们上一节?”
纪飞扬笑,“你为什么一定要和他比呀?”
程绍均低头看着纪飞扬,学着她说话的语气,“因为你喜欢他呀。”
纪飞扬吃完最后一口冰激凌,凑近他,“嗳,我妈妈说,女孩子要富养,你知道为什么吗?”
程绍均笑问:“为什么?”
“因为这样,我才不会被人用一碗冰激凌就骗走啊!”纪飞扬笑着站起来,背上小包,“我要上课去啦!谢谢你请我吃东西!”
两天后,纪飞扬真的在摄影课上见到了程绍均。
“同学们,由于沈老师今后一段时间会比较忙,这个学期的摄影课就由我来代了。”
S大的学风向来散漫,只要期末能过,谁来上课都无所谓。除了几个特别喜欢沈竟容的,大家都没什么意见,照样前排吃吃喝喝打瞌睡,后排聊天打牌看片子,中间坐着几个女生绣十字绣的绣十字绣,看小说的看小说,发短信的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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