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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五百四十五章分赃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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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是最古老的军种,有着最悠久的发展历史。步兵方队,几百士兵身着盔甲,紧随六扇门到部队而来。

其实在行军只是,陆军很少穿着盔甲,盔甲实在太重了,一套完整到盔甲重达几十斤,一个身经百战的士兵,身着圈套盔甲,也走不了多远,但阅兵之时,又不得不传盔甲。

所以为了防止陆军因为盔甲太重,出现意外,步兵方队穿着的是绢布甲。绢布甲是用绢布一类纺织品制成的铠甲,它结构比较轻巧,外形美观,但没有防御能力,故不能用于实战只能作为武将平时服饰或仪仗用的装束。可以看做是一套礼服。

身着绢布甲,手持佩刀长枪的步兵后面跟着的,跟着的是刀盾兵,刀盾兵也属于陆军,不过他们主要是防御只用,其他的和步兵一样,手持武器换成了盾牌于佩刀。

弓箭兵出现了不一样的情况,他们身穿的全都是皮甲,皮甲便有了一些防御力了,皮甲轻便、价廉,虽然防御比不上金属盔甲,但胜在灵活,一直是弓箭兵到主力装备。

步兵方队以此走过,然后重头戏来了,骑兵方队出现了,骑兵最前面到时轻骑兵,几百轻骑兵骑着高头大马,身穿皮甲,手中马刀,后背背着弓箭。轻骑兵讲究的就是个灵活速度快,他们一般也不装备重甲。

要说最有气势的还是重骑兵,重骑兵不仅战士身着重甲,就连马匹都有盔甲保护,可惜的是,重骑兵方队,都是中原的重骑兵部队,这要是换成身着黄金甲的血衣卫,气势会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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