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的匪窝空地卜。两百多名十匪站得整整齐齐。寒旦月引的辽风呼呼的吹着,土匪们都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站在最前方,面向着他们的罗月娘和方铮。
方铮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好象又做错了事。
上午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忽然又决定留了下来,留下来倒也罢了,被刀疤脸的话一激,自己还答应了做他们的二当家,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抛开自己有官有爵的身份不说,方铮觉得土匪这个职业并不太适合他。这与他一贯坚持的做人原则有关。
方铮不是个高尚的人,这一点他自己承认,平日里干点偷鸡摸狗的事儿,耍奸耍赖,坑蒙拐骗,这些都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他觉的这属于生存技能,应该发扬光大。
可耸土匪却完全偏离了他的本性了。那裸的以武力去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无需找什么借口。无需绞尽脑汁的忽悠人里常说的“一声号炮响,山林中便现出数十人来”这便是最典型的土匪风格,一句“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也最直接的说明了土匪的工作性质,什么方式方法根本就不用考虑,围住了上前抢便是,有良心的只劫财不伤命,没良心的财也要命也要,没有售后服务,也没有回头客,逮住谁谁倒霉。总的来说,土匪这个职业充满了血腥,暴力,弱肉强食。很符合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问题是,方铮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当土匪的料,更别提还做他们的二当家了,试问一个稍有风吹草动便吓得抱头鼠窜的人,能当土匪吗?做蟊贼都不够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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