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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晚上,四马路“百乐门歌舞厅”来了一对青年男女,后边跟着一个短衣打扮得跟班。
男的身着白色西服,三七分的发型,一丝不乱,在五颜六色霓虹灯的映照下,泛着油光,显然抹了厚厚的头油。
嘴里叼了根纸烟,无名指带了一只硕大的绿宝石戒指,走路飘忽。
这种造型打扮,看着潇洒帅气,实则给人一种油头粉面的感觉。
那女的很漂亮,身材高挑,身着红色撒黄花旗袍,大波浪烫发,猩红嘴唇,挽着那男人的胳膊,走起路来脖子轻摆,腰肢微扭,风摆杨柳般,说不出的风情万种。
这三人不是别人,男的是林创,女的是丁曼丽,跟班则是刘二猛所扮。
看门的是两名自带凶相的彪形大汉,他们往那里一站,行人纷纷绕行,衣衫破烂的乞丐,更是不敢靠近来歌舞厅的客人行乞。
除了这两位以外,还有两名门童负责检票。
远远地见到这一男一女过来,两名看门的均是眼前一亮,二人咬着耳朵窃窃私语。
“哥,这女的真漂亮,咱们公子爷要是见了,肯定拔不动腿。”
“漂亮是漂亮,但看着不像是好人,说不定就是个窑姐。”
“窑姐?哥,你这眼是真毒!我看着也像。”
“巴结公子的机会来了,兄弟,去报个信吧,说不定公子一高兴,赏你两块钱呢。”
“哥,这女的可有主。”
“什么主啊?你看不出来,这女的跟那男的一点都不亲,挽个胳膊还离着八丈远,放心吧,这女的不鸟那男的,肯定是图他的钱。再说了,咱们公子是谁?警察局长的公子,他要跺跺脚,上海滩都得晃三晃,会把这个小白脸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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