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裘狼帽的年轻公子随手丢掉那只捕鹰雀,拇指手指捻动,鲜血浓稠,放在鼻尖嗅了嗅,显然是城府中透着酷烈的性子,手指在狐裘上擦了擦。
中年汉子沉声道:“龙树老秃驴虽是个圣人,不过三教中人,境界水分太大,做不得准。一品四境,本朝武榜搜罗了三十余人,天底下估计也就这些人能入小公子的眼。虽说金刚境有大小真伪之分,以佛门不败金身为尊,不过说到底还是挨揍的本事,论起杀人,恐怕别说我与老哥这类魔道中人,就是比起儒道两教,也大有不如。这两禅寺秃驴最合适当做小公子的练刀桩子,一鼓作气劈砍个八百一千刀,也好验证佛陀是否真的金刚不坏。”
锦袍老者嗤笑道:“端孛尔回回,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圣人便是圣人,岂会如此轻易被打破金身,小心羊肉没吃着,只惹一身腥。你我斤两相互心知肚明,况且小公子再好龗的天赋,终归尚未二十,这一路与牛群对撞搏杀,仍是未能入金刚,只是我们三人前往截杀龙树僧人,能讨得到好处?”
汉子冷笑道:“这有何难,老秃驴进入我朝是机密,大可以让小公子随便找几位大悉惕,召集起一两千骑兵,用车轮战碾压耗死老秃驴便是,到时候小主子斩去头颅,便是当今天下唯一杀死陆地神仙的枭雄,谁敢不臣服?”
老者不屑道:“圣人若是一心想走,避而不战,就算手握一两千骑兵,追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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