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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美珍。
这个女人名叫翁美珍。
她不是姑娘,是个和丈夫离异的女人。
离异时,她的女儿跟着她,一个叫萌萌的小女孩。
翁美珍长得很美,比权胜男是肯定远远不如,但比南关月自己,却胜了十倍。
她和姜明星经人介绍,认识了,很快陷入了热恋。
南关月流泪道:“我死了,明星再娶,我一点都不怪他,他才二十多岁,未来的人生还有很长,我恨的是,恨他对那个女人的纵容!”
翁美珍性格开朗,活泼开朗的人总是可以交到很多朋友。
她能歌善舞,是金陵一个艺术团的骨干分子。
在朋友圈子里,她很有人缘。
大部分的人都喜欢她,喜欢她的温柔漂亮。
姜明星一眼就被她吸引住了,展开了狂烈的追求,没几个月,登记结婚。
姜明星有一个儿子,翁美珍有一个女儿。
他们一个丧妻,一个离婚,组成家庭应该是美满和谐的。
一儿一女,一家四口。
儿女成双就是好,不是吗?
偏偏,所有人都得到了一个好字,唯独鹏鹏进了苦海!
“权小姐,你在大上海破获大案时,亲眼见过那些孩子的惨状了吧?我在报纸、电视上看到了照片,真是觉得惨不忍睹。”
权胜男点点头,叹了一口气,“没错,很惨,惨烈得让人不敢直视。”
南关月脸上现出一片狰狞,嘶吼道:“我的儿子,我的鹏鹏,和他们一样惨!一样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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