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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有很多首饰了,天天换着戴都戴不完,不用再送了我呀!”权胜男说道。
霍雪桐打开其中一个锦盒,笑道:“你送舅舅舅母的衣服他们很喜欢,第二天就穿出去炫耀了。我听家里的保镖说当天有人出二十万港币的高价想买舅舅的衣服,说衣服上的龙绣得特别好,舅舅当然不肯了。这是舅舅舅母给你的回礼,你喜欢不喜欢?”
“二老送我的回礼?用不着这么客气!”权胜男凑到霍雪桐跟前打量。
袁志远和林晓雪各有工作,都不在家,权胜男才敢如此肆无忌惮。
要是父母在家,她是一点儿亲昵都不敢流露出来。
霍雪桐鼻端嗅着她发间淡淡的香味儿,将盒子里的首饰拿出来,套在她腕上。
一对双龙抢珠的羊脂玉镯。
晶莹洁白,光泽温润,没有一丝瑕疵。
其白如截肪,其泽若油脂。
竟和权胜男的肌肤同一颜色,猛一看,恍若未戴。
权胜男道:“我送二老的衣服,可不值一个镯子的零头呢,二老的回礼太重啦!”
仔细看,双龙抢珠雕刻得并不精细,属于汉代的风格。
应该是汉代传下来的玉镯。
就算不是皇家所用,至少为将相所有。
在古代,只有帝王将相才有资格佩戴上等白玉,而白玉中的极品,正是羊脂玉。
硬玉之王是翡翠,软玉之王则是羊脂玉。
“应该的。”霍雪桐伸手拂了拂她落在脸颊上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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