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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又听了一遍周美珍的控诉,和苗晴的自辩。
印老师也被请过来,带着苗晴的论文,一起过来的。暗自庆幸,幸好留的有备份,否则哭都找不到地。
她证明论文的确是苗晴写的,实验苗晴的确做过。至于周美珍说点子是李老师原创,她不反驳,也不承认。就像苗晴说的,准许李老师做出来,就不准苗晴灵光一闪?
除非有证据,否则不轻易站队。
如若不然,毁的是苗晴,自古英雄出少年,学生的潜力无限。
一番话,说的冠名堂皇。
周美珍一口难敌二嘴,瞬间落入下风。
可她不可能袖手旁观,必须坚决维护李老师的利益,关系到李老师读博的事,她不可能轻拿轻放,就算胡搅蛮缠,也得把苗晴的面目撕开。
几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主任直接带着他们去院长那,让院长主持公道。
实在是不好评判,印老师看似中立,其实站在苗晴这一方,维护苗晴的利益。苗晴坚称原创,没偷没抢。可周美珍一口咬定,苗晴是个贼偷,无耻无下限。
并且周美珍提出了一点,主任很重视。她说那点子是李老师的创新,用在即将投出去的论文中。
学校领导一直很关注那篇论文,毕竟李老师的论文中了,学校也能提升点名头。以后院长他们出去开会,也能拿出来秀秀。
苗晴的论文据印老师讲,可以投个不错的期刊。可是跟李老师准备投的,没法子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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