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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肉干与棉布之间的价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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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所”是寨名,这里隶属于鹿族治下,是“牡鹿部”的势力范围。

寨主福全在自己的木屋里接见了天浩和天狂。寨门警卫验看过天浩左臂上的烙印,确认这是一位百人首兼寨子头领。无论如何,福全都认为自己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礼遇。

福全的眉毛比一般人更加浓密,用皮绳扎起来的黑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打量着盘腿坐在对面的这个年轻人,看到对方身上那件兽皮坎肩的时候,福全心里不禁生出一丝得意,连带着目光也变得飘忽,不自觉地带上了几分轻蔑。

鹿族之所以在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里拥有地位,是因为鹿族有着高超的纺织技术。五年前,鹿族各部开始大规模种植棉花。从那以后,棉布逐渐代替了麻布。现在,鹿族成员很少穿麻布织品,大多是棉质。

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秘密,纺车这玩意儿没什么技术含量,所有部族都能制造。可是说到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将麻线或棉线织成布料,这项技术只有鹿族掌握,其它部落即便有麻布产出,也只能使用老式织机,速度极其缓慢,数量极少。

“呵呵,磐石寨的人什么时候选了个年轻后生当头领?”福全说这话并无恶意,只是他忍不住加上了一些讥讽的成分。左所是人口数量超过一千的大寨,区区两百来人的磐石寨在他看来就是只小蚂蚱。

“孚松死了,我接替他的位置。”天浩抿了口杯子里的水。颜色有些微黄,有着很重的泥土味。他笑了笑,开门见山地说:“我这次来,是想找福全头领谈一笔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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