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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岚这个问题,正是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
这个问题,从我当初听说黄云岚与朴炳旭的故事时,就一直困扰着我。
我本不愿意去想,因为我自己也吃肉,也只是拿动物当食物罢了。但是今天黄云岚的一番话,再次勾起了我心中的矛盾。
是啊,从道理上讲,它们也有兄弟姊妹,也有父母子女。人死了,至亲之人悲痛欲绝。狗死了,也有守在同类尸体旁边掉眼泪的啊。羊羔跪乳,鸦雀反哺,老牛还舔犊情深呢。
我们为什么满嘴的仁义道德,满嘴的纲常伦理,满嘴的人性三观,却吃它们吃的那么心安理得呢?
是弱肉强食吗?是大自然下的生存法则吗?如果是的话,人为什么痛恨妖魔鬼怪呢?它们比我们强大,把我们当食物当畜生的时候,我们也能觉得,怪我们自己太弱小吗?
肯定不会的,凡是能威胁到我们人类的,都是邪恶的,都要被打上祸害的标签,然后将其剿灭。历史上,因为这个原因绝种的动物,恐怕连我们自己都算不清楚了。
这就是公平?这就是正义?
其实,就算是人类的世界,也不存在公平吧,公平这个词,只是弱者为了自我安慰,强者为了少招仇恨,而创造出的虚假概念罢了。
这不是我能想明白的,佛经里说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分,不能强求。其实,就算完全吃素的,也未必能说清楚其中的真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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