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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王佳,那一年,我十八岁的时候,也曾经遇到过一个少年。
风度翩翩,笑容俊朗,特别的帅气,好看。
那个人的名字,叫邓一舟。
现在说起他的名字,其实,心还有点儿隐隐的痛呢。
不过,已经没关系了,他已经成为我的过去式了。
人都是要往前走,向前看的,不是吗?
不懂情事的花季雨季少男少女们总会问,喜欢一个人到底喜欢他什么?
可能会有很多人说出对方的很多优点,闪光点,勇敢,帅气,温暖,阳光。
可是,于我而言,喜欢他,就是单纯的喜欢他,没有理由!
就是这样毫无理由的执念,我竟然坚持了十几年的时光。
人们肯定问,你为什么会坚持那么久?
现在想想,大概是这份喜欢从一开始就不需要理由,以至于我连我为什么坚持这么久,也同样的说不出理由来。
大概,这也是个一以贯之的事情吧。
不过,因为这份喜欢,我做了很多的错事!
第一件事情,便是我利用他们之间的间隙,拆散了他们。
我们三个,正像是苔藓、向日葵和太阳的故事。
我一直都是站在苔藓地里的见不得光的苔藓,而那个叫乐姿的女孩儿是太阳,邓一舟如向日葵一般,每天都围着太阳转。
邓一舟对对乐姿越好,我越是嫉妒,越是羡慕,越想要自己也得到她那样的好!
年少时候觉得喜欢,便是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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