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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主的话,一下子让血雾谷谷主打了个冷颤。
当初在北山郡之事。
可以说是私事,亦可以说是公事。
北山郡分殿主,并非是在猎妖殿中被血无伤折磨。
而是在猎妖殿外。
缘由,也仅仅是分殿主要护‘北山剑主’。
而并非是什么不得不出手的大事。
毕竟,当时的‘北山剑主’,哪怕死了,也不会对全郡有什么生死之危的重大影响。
从这个角度出发,当日之事,只是私事。
是北山郡分殿主,以私人名义,帮的北山剑主。
而导致与血无伤产生纠纷。
但此事,若说重了,又可以上升为公事。
当时,北山郡分殿主,与血无伤之间,并无仇怨。
哪怕他非要插手。
以血无伤当时的能力,明明可以强行擒下他,让他置身事外。
但,却要在擒下他后,给他极大的折磨。
特别,那时是在北山城上空,大庭广众之下。
三十六分殿主,乃是殿主亲命。
个个都功绩累累,护一方安定有功。
彼此既是本无私仇。
什么时候轮到血无伤滥用私刑了?
如此罔顾猎妖殿尊严、法规。
若殿主非要与血无伤计较,血无伤脱不了干系。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得是在殿主有足够的实力之下。
炎龙大陆,终究是实力为尊。
若无足够的实力前提,一切尊严、法规,不过是枉然。
这时,殿主仍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此事,就此作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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