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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远在长安数十里外的天都郡。
晨光才刚落在清冷的街道上,只见一位妇人急匆匆地朝着衙门走去,她身着棕色衣袍,头发花白,满是皱纹的脸上尽是担忧与焦急。
时辰还早,衙门口大门正紧闭着。她抓起一旁裹着红布条的鼓棒,用尽浑身力气敲打着衙门口的大红鼓。
过了半炷香的时间,鼓声才停下。衙门大门缓缓打开,一位官差手持长棍走了出来,神色凝重的看着妇人问:
“是你在击鼓鸣冤?”官差看着老妇人问道。
“是。”妇人有些走神,过了好一会才答应道。
“随我们进来吧。”
官差说着,领着妇人走入了衙门里。
此时吴县令正坐在公堂之上,看着那被那位官差引进来的妇人,不禁皱起了眉头。
半炷香前他还睡得正香,忽然被一鼓声吵醒,急急忙忙的起床更衣,连口水都没得喝上便赶到了公堂之上,甚至官帽都没戴正,还是师爷瞧见了才帮他稍作整理。
这大清早的便来衙门击鼓鸣冤,莫不是有命案发生?
可天都郡向来民风淳朴,治安良好,邻里间的纠纷顶多也就是争吵几句,他吴县令在天都郡为官这么些年来,还未曾出现过因纠纷而闹出命案的。
这可让他奇了怪。
妇人失魂落魄地走进公堂,在案台前下跪。
“是何人击鼓鸣冤?”吴县令看着公堂上跪着的妇人,浑身微微颤抖,定然是发生了很重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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