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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古城里,很多的客栈和酒店,还有专门贩卖情报的地方,但叶生不知道。
他刚刚才来,想着低调一些,就不好用神魂扫描整座大城,所以叶生就盯上了一个百族的普通人。
所谓的普通人是相当于叶生而言,在叶生眼里,修为不到长生境界,都是普通人。
叶生在寻觅目标,走过一条街后,看到了一个奇特的百族。
骷髅!
一只银白色的骷髅大摇大摆的走在大街上,头颅里冒着灵火,让它可以自由活动,修为在百姓的眼里非常厉害。
至人境界!
但在叶生眼里,等同于无。
他看向这个骷髅,眼神一锁定,确定了目标。
叶生也没有在大街上就动手,那样太惹人注目了。
尤其是这个骷髅所到之处,无数的目光投射到它身上,大部分都是羡慕的眼神。
在百族里,越是稀奇古怪地外形,越是厉害。
如猪牛羊马,这些普通的动物,都不厉害。
除非猪变成了天蓬,牛成为牛魔王,羊成为羊灵,马成为天马。
但这些稀少的族群,根本不会出现在普罗大众的眼里。
和这些稀少族群相同,骷髅也是很少出现在大众的眼里。
银白色的骷颅,在骷颅族也是一个小天才了。
它大摇大摆,傲然一切,走入一栋酒楼,不知道干嘛去了。
大部分的目光都收回来,这个酒楼是这条街上最好的一个,消费十分庞大,普通人根本负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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