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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庸铮的脚力并不慢,可是因为种种原因,足足走了十多天才翻过那座横亘山,这一路旅途逃亡中,他以溪水来解渴,摘野果来饱腹充饥。某些情况允许之下,他也会去打一两只野兔前来吃上一顿。而碰到或感知到大型的猛兽,无一例外,他都选择避让或躲开,在这深山野林里去猎杀狼虎豹,着实有些不智。徐庸铮并非没有这个实力,而是那举动动静太大,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这已经接近千金的悬赏,不仅让外人对徐庸铮愈发重视起来,徐庸铮自己也不得不愈发谨慎。就是杀野兽之用剑以及生火烤肉,他都得依靠天气的遮掩,或大雾降临或大雨落下。这种谨小慎微也惹得诡的一番嘲笑。
事实证明徐庸铮的这些胆小的行为并没有让他轻松多少,也没有躲过多少事情。该来的还是会来,没有出鞘来猎杀野兽的金戈剑最后还是沾满了鲜血,当长剑从第九个刺客的脖子间划过时,金戈剑再一次饱饮了鲜血。而到后面,金戈剑也变得更加的兴奋和有活力。起先,徐庸铮仍对刺客抱有一丝幻想的,本着能不杀就不杀,能轻伤就不重伤的慈悲心怀,直到他再一次感受神宫变化,吸收杀境之后才彻底放弃这种可笑的念头。无他。只因这些该死的刺客如同附骨之蛆一样,由不得他不理会,不痛下杀手。一个人从起,从卧,从食,从坐皆是无法安生之时,杀人或许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当他又一次杀人之后,却是忘不了那个此刻的眼神,那里面有迷惑,有不解,有惊讶,更有责备。因为那些刺客都习惯了徐庸铮的沉默,习惯了他不闻不问,一心一意只顾赶路的旅人状况。那双眼睛里面的话语更像是在说,你不是不会杀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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